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4〕34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就业服务中心初审、县人社局终审等流程,现拟向四川省烟草公司眉山市公司青神分公司等3家兑现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12000元(大写:壹万两千元整)、向四川金茂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小微企业兑现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41593.38元(大写:肆万壹仟伍佰玖拾叁元叁角捌分),共计53593.38元(大写:伍万叁仟伍佰玖拾叁元叁角捌分)。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4日。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或电话反映。
青神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28)38819096
附件:2024年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补贴公示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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