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青神县201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告

  
日期:2017年06月19日  来源:县社保局  点击:[]
分享: 

广大参保人员: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统计公告,按照社会保险缴费政策规定,我县以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自由职业者、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其缴纳201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按七个档次确定。七个档次全年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为5262.6元(40%);6578.4元(50%); 7894.2元(60%);9209.4元(70%);10525.2元(80%);11841元(90%);13156.2元(100%)。所需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全市参保人员2017年度缴费时间从6月20日起,截止时间统一确定为2017年12月20日。

2017年度养老保险费缴费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2017年12月20日。

青神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6月19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2017年青神县“散乱污”企业失业人员就业岗位推荐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青神县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面试人员总成绩及排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