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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司法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意见》的通知

川教〔2017〕8号

  
日期:2017年02月06日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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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依法治市(州)办、党委宣传部、教育局、司法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我们研究制定了《四川省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意见》。各级依法治市(州)、宣传、教育、司法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按照《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及《四川省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条件保障,切实推进学校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法治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实施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各地、各高校要将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及《四川省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意见》的情况,实践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和经验,及时报教育厅、司法厅。


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司法厅

2017年1月23日


四川省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

实 施 意 见


为进一步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下称《大纲》)的贯彻实施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贯彻实施《大纲》的重要意义

(一)贯彻实施《大纲》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内在要求。《大纲》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系统规划和科学安排法治教育的目标定位、原则要求和实施路径。贯彻实施《大纲》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是在青少年群体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重点任务。

(二)贯彻实施《大纲》是落实省委依法治省纲要的重要举措。加快建设法治四川,对加强和改善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出了现实而迫切的要求。贯彻实施《大纲》是推进省委《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落实落地的重要内容,是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法律进学校”工作的重要指南。

二、准确把握《大纲》总体要求和教育内容

(一)深刻领会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全面把握《大纲》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加强和改善青少年法治教育。找准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明确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向,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促进法治教育要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权利义务教育为本位;以贴近青少年实际、提高教育效果为目的;以构建系统完整的法治教育体系为途径,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二)全面落实总体目标。结合不同阶段学生实际,按照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不同学段的教育目标,分段实施、整体推进,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总体目标。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普及法治知识,养成守法意识,使青少年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制度、明晰行为规则,自觉尊法、守法;规范行为习惯,培育法治观念,增强青少年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分辨是非、运用法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践行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引导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认同、制度认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系统把握教育内容。《大纲》有针对性的科学设计了总体内容和分学段的教学内容与要求,是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基本遵循。重点要以法律常识、法治理念、法治原则、法律制度为核心,围绕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结合青少年与家庭、学校、社会、国家的关系,分阶段、系统安排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家庭关系、社会活动、公共生活、行政管理、司法制度、国家机构等领域的主要法律法规以及我国签署加入的重要国际公约的核心内容;按不同的层次和深度,将自由、平等、公正、民主、法治等理念,宪法法律至上、权利保障、权力制约、程序正义等法治原则,立法、执法、司法以及权利救济等法律制度,与法律常识教育相结合,在不同学段的教学内容中统筹安排、层次递进。

三、主要实施举措

(一)强化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

1.全面落实课程设置方案和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四川省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课程标准,落实课堂教育教学,分学段开齐开足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确保师资和课时。开展思想政治学科教学研讨活动,指导教师有效开展法治教育。小学低年级将在道德与法治课中设置专门的相关课时,小学高年级法治教育内容占道德与法治课的比重原则上不少于1/3。初中阶段,采取道德与法治课中设置专门教学单元或集中以专册方式实施教学。高中教育阶段,思想政治课要设置专门的课程模块,可以采取分册方式,将法治教育作为思想政治课的独立组成部分,或者加大法治教育选修课的课时,鼓励有条件的高中学校积极开设《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程。高等教育阶段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根据《大纲》要求编写法治教育教材,在校本课程中设置法治课。

2.完善地方课程教材内容。2017年修订完成我省《生命·生态·安全》、《家庭·社会·法治》等九年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按《大纲》要求强化法治教育内容,将安全教育、廉政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国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禁毒教育等专题教育,与法治教育内容相整合,进一步优化地方课程教材。

3.丰富教学方式和资源。教师应创造性地组织教学内容,设计合理的教学方案,根据学生认知特点,将真实法治案例引入课堂教学,注重学生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充分利用现代教学手段和信息技术,组合不同类型的资源,以四川电视台科教频道、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易班网、青春网为载体,通过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专栏等将多种法治教育资源、形式予以整合、提升,为师生提供形式多样,内容鲜活丰富的网络优秀法治教育资源,形成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环境,使学生深入理解学习内容,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支持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

4.加大课外读物编写力度。组织编写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制作普法影视光盘、普法动漫、法治宣传挂图等有关资料,供学生日常学习和参考。鼓励各地将法治教育教材、读本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积极创造条件向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的学校免费提供优质法治教育资源。

(二)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1.丰富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充分利用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党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全过程、全要素开展法治教育。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国防教育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消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国际禁毒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消费者权益日等,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在入学仪式、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入队入团仪式、成人仪式、班团会等活动中,融入法治教育,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参与,体验感悟。积极鼓励有关部门、单位和学校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组织开展分学段的法律知识竞赛、巡讲、辩论会、模拟法庭、法治教育微电影的拍摄与展播、理论研讨等活动。

2.充分用好学校教育平台。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国家机关、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要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与教育部门、学校合作开发法治教育项目;有关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利用学校和社区法治教育平台,为学校提供相应的法治教育资源和实践机会。组建教育普法顾问团、普法讲师团等,建立完善普法人才资源库,健全普法表彰激励机制。

3.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深入开展“法律进班级”“法律进社团”“法律进寝室”等活动,要根据学生实际,引导、支持学生自主制定班级管理规则、社团管理规定、寝室公约等,逐步培养学生参与群体生活、自主管理、民主协商的能力,养成按规则办事的习惯,引导学生在学校生活的实践中感受法治力量,培养法治观念。具备条件的,要积极支持学生组建法治兴趣小组、法治实践社团等,加以正确引导,使学生以适当方式研究法治问题、参与法治实践。

(三)构建社会共同参与格局

1.加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各地要根据实际,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到2020年,全省统筹建成3—5所国家级实践基地,在各市(州)建成至少1所符合标准的实践基地,县(市、区)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实践基地,使实践基地成为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形式内容创新的重要平台,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司法行政部门要发挥对普法工作综合协调的职能,按照相关要求和法律规定,统筹组织和大力支持各有关部门制作针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资源,以多种形式参与实践基地建设。各级法院、检察院要发挥优势,支持和参与实践基地建设,组织安排有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法官、检察官担任实践基地的教育指导工作。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将实践基地作为青年普法志愿活动的重要平台,推动以青少年的视角和表述方式,讲述法治故事,传递法治观念。各地以及各有关部门已经设立的法治教育基地,要与实践基地相互配合,利用实践基地建设的成果和资源,不断完善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各学校组织学生在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参观、学习每学年不少于一次。

2.强化社会实践的法治教育功能。各地、各校在统一组织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要安排相当比例的法治实践内容,让学生在真实的法治实践情景中进行学习。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加强与社区的合作,组织学生进行社区法治服务活动。高等学校应设立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利用“三下乡”活动,组织学生进入社区、街道、农村开展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在实践中学法、用法。

3.形成法治教育合力。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要支持和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建立社会法治教育网络。要支持学校加强防范校园欺凌、网络诈骗等的教育工作。要切实加强针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专门法治教育工作。要鼓励法律工作者、研究人员以各种形式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为学校开发法治教育课程、开展专题法治教育活动提供支持。大众传媒应切实承担起法治教育的社会责任,把青少年学生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人群,积极鼓励弘扬法治精神的图书、期刊、网络游戏、动漫作品、少儿节目等文化产品以及创意作品的创作和传播,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公益法治宣传活动。要加强对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引导和管理,形成法治教育的社会合力和良好氛围。

4.充分运用网络平台。用好校园网、家校通等资源,搭建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平台以及教师、班主任或辅导员的个人社交平台进行法治宣传,增强网络法治教育的吸引力,引导学生正确理解法律规范,理性思考和正确认识法治事件、现实案例。

5.完善家校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提高家长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制定家长法治教育手册,指导家长及时督促改正青少年的不良行为,预防产生违法行为。司法、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要利用学校组织的家长会、家访等开展家长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推广家庭文化建设和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发挥家庭教育在法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三、保障机制

(一)强化责任落实

1.强化统筹推动。四川省“法律进学校”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贯彻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和工作规划,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贯彻实施。各市(州)、各高校“法律进学校”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组织、人员、责任、工作”四到位,做到领导有力、职责明确、规范有序,推动顺利贯彻实施。各级教育部门要牵头会同司法部门、共青团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规划,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工作步骤,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

2.强化落实落地。各级各类学校是实施法治教育的主体,要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在师资配备、课程实施、经费支持、制度机制等方面予以保障,做好法治教育的落实工作。

3.强化督导考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整合资源,完善保障机制,促进法治教育标准化、规范化。探索建立学校法治教育专项督导制度,将学校法治教育的水平和成效与“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等相结合,纳入对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整体督导评估和年度(目标)考核之中。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建立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动态管理机制。对法治教育工作成效显著的地方和学校加强宣传和表彰奖励。

(二)完善评价机制

1.完善评价举措。完善学生成长手册和综合素质评价,将法治学习状况和法治素养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市(州)要基于《大纲》确定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目标和内容要求,将必要的法律常识纳入不同阶段学生学业评价范畴,在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将法治素养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结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机制,探索建立综合性的青少年法治素养评价机制。

2.完善评估手段。组织开展各市(州)法治教育情况专项监测评估活动,各级教育部门可联合司法部门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对学校、区域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价。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评价的研究与实践。

(三)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人员配备。要大力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设高水平的法治教育教师队伍。积极选送教师参加教育部中小学法治教师名师工程培训,省内各级教师培训中加大专项培训,增加法治教育内容,在新教师公开招考中注重法治教师补充,到2020年前,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至少要有1名受过法治专业培训、培养的教师。在省、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定中,对法治教育教学成果单列评定。通过新进教师培训、将法治学习内容纳入政治学习安排等,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教育能力。加强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制度建设,中小学100%配备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职业学校、“9+3”免费教育计划实施学校从一线政法工作者中选配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进一步完善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明确职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律师、高校法律院系教师等法律工作者的力量,健全高校学生法治教育志愿者制度,建设稳定的兼职法治教育师资队伍,为中小学法治教育提供支持。

2.加强师资培养。鼓励高校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方向研究生培养,依托省内具有相应硕士点的高校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方向研究生培养。创新机制吸引法律专业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在省级免费师范生中增加相关专业比重,培养专业化的中小学法治教育师资。完善法治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充分利用高校、社会的力量,为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培训提供支持。

3.加强科学研究。在四川省普教资助金项目中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项科研课题,鼓励中小学教师、尤其是民族地区和农村地区教师与专业研究人员开展合作研究,加强过程指导,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研究成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省、厅级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立项中,加大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扶持,加强对青少年法治教育评价研究和实践,争取推出一批在青少年法治教育方面指导实践的哲学社会科研成果。

(四)加强经费保障

省级各部门、各市(州)、各高校要设立专项经费,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教育普法网站建设和教师法治培训、法治教育教学研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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