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陆域砂石资源管理,健全完善砂石资源管理长效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现将《青神县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陆域砂石资源开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青神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5日—2024年9月5日。
自公示之日起,全县各级各部门和组织及群众有不同意见的可向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咨询,提出更好的修改建议意见。
联系人:曾柯嘉 联系电话:028-38861939;
通讯地址:青神县半边街19号;
邮编:620460
附件:《青神县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陆域砂石资源开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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