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补充青神县退役军人社会福利功能,拟选址新建青神县光荣院。由于拟选址地块规划性质不符,为保障用地合法性,现需对该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论证。该论证地块位于青神县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东至眉山市养老服务中心青神区域中心,南以规划绿地为界,西以规划绿地为界,北至创业路,总用地面积10489.06㎡(社会福利用地A6)。本次论证报告确定: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m。该论证报告已于2024年12月4日经第五次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保证规划的公开、透明,根据有关规定,现对该论证报告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月3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附联系电话)向我单位反映。
意见受理处: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电话:028-38855776
附件:图则
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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