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青神分公司和罗坤本人于2018年9月14日共同向我中心提交了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及《城市改造集资建房协议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等材料,申请将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青神分公司位于青神县双槐树街2号1单元3层1号住房建筑面积138.47平方米(原新华书店南街综合楼)的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到罗坤名下。
经初步审查,我局拟对罗坤的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青神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8号窗口。
联系电话:028-38862398
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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