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二批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示范县项目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19〕33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18〕62号)精神,2020年9月17日,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对2019年省级服务业强县项目进行了初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验收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18日—2020年9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县商务局书面形式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联系人:吴银萍,联系电话:028—38819975。
青神县商务局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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