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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商务局

关于公开比选《青神县“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1年07月22日  作者:许倩  来源:县商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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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4+6”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深度融入“促进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大力推进服务业强县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最新部署,经分管县领导同意,青神县商务局正式启动《青神县“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编制的比选报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青神县“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二)采购单位:

青神县商务局

(三)成果内容。编制完成《青神县“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规划成果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研究青神县服务业发展现状,找到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关键短板。

2.总结青神县服务业发展基础、特色和主要优势。

3.结合近年来国家及省、市出台的服务业相关政策和上位规划,明确青神县“十四五”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思路,科学制定青神县服务业发展的总体定位及发展目标。

4.依据省市明确的服务业发展体系,构建青神县的服务业发展体系,对重点行业进行规划。

5.系统引导青神县服务业发展总体空间布局。

6.合理规划青神县服务业发展重点支撑项目。

7.提出青神县“十四五”期间服务业发展保障措施。

(四)规划范围和期限:

1.规划范围:青神县全域。

2.规划期限:2021-2025年。

(五)规划时间要求:

中选单位3个月内完成规划全部工作。2021年6月30日前提交规划思路及大纲;7月30日前提交正式规划初稿。

(六)成果要求:纸质文档5套和电子文档1套,文档采用Word格式,A4幅面,规划效果图采用jpg格式。

二、资质条件

(一)报名对象为国内外专业研究机构、咨询机构(企业)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本次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报名单位必须具备独立开展规划的基本条件和研究能力。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报名单位需承担过至少2个服务业类规划项目。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比选活动的单位在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名所需材料(比选文件格式):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公司或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三)比选报名表(模板见附件1);

(四)比选承诺函(模板见附件2);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模板见附件3);

(六)业绩证明(模板见附件4);

(七)人员配备(模板见附件5);

(八)比选报价(模板见附件6)。

注:(1)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加盖鲜章,整体加盖骑缝章;所有投选材料需密封后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注明投选人名称及投选项目名称;

四、在比选响应截止时间:(2021年6月10日11:00)前将以上书面文本资料直接送达递交至青神县商务局(地址:青神县外北街46号,联系方式: 028-38817666)。

五、项目比选

1、比选时间:2021年6月10日11:00(北京时间)。

2、比选评审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基本情况及其提交比选材料的资格要求、人员要求、业绩要求进行审查,根据通过审查(不少于3家)的参选单位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确定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规划合同。

六、商务要求

1、合同签订后,中选单位开展规划工作,2021年6月30日前提交规划思路及大纲审查;7月30日前提交正式规划初稿;3个月内完成规划全部工作

2、规划经费及付款方式:

(1)规划经费:规划经费为包干价,最高限价不超过29万元。

(2)付款方式:规划全部工作完成,青神县商务局的年度计划经费到位后一次性支付。最晚不超过2022年3月30日。

3、验收标准: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

中选单位编制课题不能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已获中选,一律撤项。

规划成果归青神县商务局所有,中选单位无权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正式发布之前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青神县商务局

202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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