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青神县委办公室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神县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委办〔201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申报对象
(一)注册地在青神县的快递物流配送企业;
(二)在青神县开展快递物流配送业务。
二、申报数量
(一)全县电动快递物流配送三轮车申报总量为40辆。
(二)每个快递物流配送企业申报数量不超过2辆。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主营业务为快递物流配送及相关业务;
(二)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无违法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水平;
(三)企业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完善服务流程;建立了消费纠纷化解机制;
(四)企业按规定向商务、税务、安监等相关部门提供有关资料、报表及配合执法检查;
(五)企业与中国邮政集团四川省青神县分公司达成快递物流下乡进村合作关系。
(六)配备的电动快递物流配送三轮车均需购置车辆保险,购置保险所需费用由申报企业承担。
四、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二)企业快递物流配送经营场所及经营活动图片;
(三)企业快递物流配送业务量证明材料;
(四)企业与中国邮政集团四川省青神县分公司签订的快递物流下乡进村合作协议复印件。
五、时间安排
(一)2016年12月5日前,宣传动员。
(二)2016年12月10日前,申报。
(三)2016年12月15日前,审定。
(四)2016年12月20日前,车辆配备到位。
六、报名地点
青神创新创业孵化园公共服务中心(原红运皮鞋厂办公楼)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28—38827635
附件:青神县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动物流快递三轮车申请表
附件:
青神县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电动物流快递三轮车申请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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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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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业务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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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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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及承诺 |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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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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