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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解除两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通报

  
日期:2022年07月15日  作者:何毅  来源:医疗保障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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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强化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社会监督和警示教育作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对2家定点零售药店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眉山市广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神县育艺街店、眉山市广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神县大北街店存在使用个人账户刷卡销售保健品等违约行为,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第四十条第(十六)项、《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三条第(十八)项,给予以上2家零售药店解除医保协议处理,现特向社会公布。

望各定点零售药店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及《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规定,依法依规经营,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参保人提供合理、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青神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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