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规定,眉山市广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神县育艺街店等3家申请医保定点业务的零售药店已在我中心完成资料审核、考察评估、协商谈判流程,符合眉山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准入条件,拟通过。现予公示: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服务内容 |
眉山市广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神县育艺街店 |
青神县青竹街道育艺街171-173号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异地 |
眉山市广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神县康美店 |
青神县青竹街道一环路北段124号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异地 |
眉山市广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神县大北街店 |
青神县青竹街道北街72号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异地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机构的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应真实,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
监督举报电话:028-38812519。
青神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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