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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对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4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3年08月04日  作者:黄丽霞  来源:县医保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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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建明、杨建新、孙丽芬、葛亚飞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医保报账项目公开公示的建议》(第2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项目公开公示。医疗保障报销执行基本医疗保险三大目录管理,即《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其中基本医疗药品目录由国家医保局统一制定,每年进行更新。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耗材目录由省、市医保局统一制定,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医保要求对其项目进行公示。

二、加大宣传培训。加大对医疗机构、参保群众的培训力度,2023年以来已开展专题培训10余场,并利用宣传画册、宣传栏、朋友圈、微信公众号等加大对医保报销政策的宣传。

三、强化公开公示。督促医疗机构积极开展政策培训,利用电子显示屏、公示栏等,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医保报销政策等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患者费用清单制,对医保结算信息实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使患者明明白白消费。

四、加强基金监管。通过开展常态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行刑衔接等手段从严重处欺诈骗保行为,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加强案件曝光,坚决守护好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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