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手机赌钱游戏 >> 医疗保障局 >> 信息公开 >> 正文

青神县2024年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第三批)

  
日期:2024年10月22日  来源:县医保局  点击:[]
分享: 

一、青神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对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基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对市医疗保障局下发的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疑点数据进行核查,发现青神县人民医院2021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间存在糖化血红蛋白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1102.5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院2023年)》《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办法》,青神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限期整改。2.约谈医院负责人。3.追回违规费用1102.50元。4.要求医院对糖化血红蛋白过度检查涉及的违规费用支付2倍违约金计2205.0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102.5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205.00元已全部上缴至医保基金专户。

二、青神东成康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对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基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对市医疗保障局下发的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疑点数据进行核查,发现青神东成康医院2021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间存在糖化血红蛋白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399.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院2023年)》《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办法》,青神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限期整改。2.约谈医院负责人。3.追回违规费用399.00元。4.要求医院对糖化血红蛋白过度检查涉及的违规费用支付2倍违约金计798.0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99.0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798.00元已全部上缴至医保基金专户。

三、青神康达骨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对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基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对市医疗保障局下发的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疑点数据进行核查,发现青神康达骨科医院2021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间存在糖化血红蛋白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1033.33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院2023年)》《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办法》,青神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限期整改。2.约谈医院负责人。3.追回违规费用1033.33元。4.要求医院对糖化血红蛋白过度检查涉及的违规费用支付2倍违约金计2066.66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033.33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066.66元已全部上缴至医保基金专户。

四、青神县瑞峰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对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基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对市医疗保障局下发的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疑点数据进行核查,发现青神县瑞峰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间存在糖化血红蛋白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72.9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院2023年)》《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办法》,青神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限期整改。2.约谈医院负责人。3.追回违规费用72.90元。4.要求医院对糖化血红蛋白过度检查涉及的违规费用支付2倍违约金计145.8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2.9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45.80元已全部上缴至医保基金专户。

五、青神县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对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基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对市医疗保障局下发的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疑点数据进行核查,发现青神县中医医院2021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间存在糖化血红蛋白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2214.95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院2023年)》《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办法》,青神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限期整改。2.约谈医院负责人。3.追回违规费用2214.95元。4.要求医院对糖化血红蛋白过度检查涉及的违规费用支付2倍违约金计4429.9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214.95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4429.90元已全部上缴至医保基金专户。

六、青神县青竹街道黑龙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按照《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市级交叉检查组检查发现青神县青竹街道黑龙中心卫生院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分解住院、降低标准入院、重复收费、套用收费标准、过度检查、进销存比率超范围、超范围执业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22710.7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院2023年)》《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办法》,青神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限期整改。2.约谈医院负责人。3.追回违规费用22710.70元。4.要求医院对分解住院、降低标准入院、重复收费、套用收费标准、过度检查、进销存比率超范围、超范围执业等所涉及的违规费用支付2倍违约金计45421.4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2710.7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45421.40元已全部上缴至医保基金专户。

七、青神恒雅精神病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按照《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市级交叉检查组检查发现青神恒雅精神病医院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不按有关精神类疾病诊疗规范进行治疗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167519.7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眉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补充协议-精神类疾病住院费用定额结算服务补充协议》《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办法》,青神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限期整改。2.约谈医院负责人。3.追回违规费用167519.70元。4.要求医院对不按有关精神类疾病诊疗规范进行治疗涉及的违规费用支付2倍违约金计335039.4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67519.7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335039.40元已全部上缴至医保基金专户。

八、青神县瑞峰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按照《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市级交叉检查组检查发现青神县瑞峰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分解住院、降低标准入院、虚记费用、超医保支付范围、过度检查、串换药品、套用收费、超范围执业、高编入组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88112.56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院2023年)》《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办法》,青神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限期整改。2.约谈医院负责人。3.追回违规费用88112.56元。4.要求医院对违反超医保支付范围涉及的违规费用支付1倍违约金149.55元;对分解住院、降低标准入院、虚记费用、过度检查、串换药品、套用收费、超范围职业、高编入组涉及的违规费用支付2倍违约金计175926.02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88112.56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76075.57元已全部上缴至医保基金专户。

九、青神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按照《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市级交叉检查组检查发现青神县人民医院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分解住院、降低标准入院、超医保支付范围、过度检查、串换项目、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163237.33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院2023年)》《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办法》,青神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限期整改。2.约谈医院负责人。3.追回违规费用163237.33元。4.要求医院对违反超医保支付范围涉及的违规费用支付1倍违约金40292.60元;对分解住院、降低标准入院、过度检查、串换项目、重复收费等涉及的违规费用支付2倍违约金计245889.46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63237.33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86182.06元已全部上缴至医保基金专户。

十、青神康达骨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按照《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市级交叉检查组检查发现青神康达骨科医院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重复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231646.19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院2023年)》《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办法》,青神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限期整改。2.约谈医院负责人。3.追回违规费用231646.19元。4.要求医院对违反超医保支付范围涉及的违规费用支付1倍违约金2697.61元;对过度检查、重复收费等涉及的违规费用支付2倍违约金计147120.98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31646.19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49818.59元已全部上缴至医保基金专户。

上一条:青神县2024年11月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违约行为曝光

下一条:川医保规〔2024〕1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