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青安委〔2016〕5号

  
日期:2016年06月03日  来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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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安委会有关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同时开展。其中,部分活动贯穿全年。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内容

以宣贯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眉山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为重点,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强化依法治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四、主要活动

(一)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县安委会举办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方案另行通知)。各乡镇、各行业主管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日活动。

(二)开展安全生产“谈心对话”活动。6月至8月,县安监局将组织2016年的“谈心对话”活动,安监干部与全县企业负责人进行谈心对话,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内容宣贯到企业。

(三)开展“安康杯”竞赛评比活动。县安监局会同县总工会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于成绩特别优异的,将推荐申报相应的全省“安康杯”竞赛先进称号。

(四)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各乡镇、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车间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及员工根据岗位职责和任务分工,有针对性地提出年度安全生产承诺,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集中自查和互查活动。

(五)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乡镇、行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事故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举办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集中观看安全生产系列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对典型安全事故进行深刻剖析,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六)应急演练活动。活动期间,各乡镇、行业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检验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完好情况和应急预案编制的科学性、实效性以及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要借此次活动之机,督促企业编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要适时组织一次全县性的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七)致信促安全活动。在各生产经营单位中开展一次公开信函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致员工家属一封公开信,介绍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表明企业依法加强安全生产投入,为岗位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作业条件和环境的决心。倡导员工家属向企业致一封回函,表明自愿协助企业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态度。公开信函要在企业公开栏内张贴展示。

(八)大家来“找茬”活动。各乡镇、行业管理部门要动员企业员工跟踪一线班组,用手机对生产过程进行实时拍摄,拍摄的视频分享至微信平台,请所有员工来“找茬”,并对发现问题准确的员工给予奖励。

(九)安全文化精品制作活动。积极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片、安全知识动漫、安全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书画、摄影作品等安全文化精神制作活动。企业要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要为监管人员提供有利条件,鼓励监管人员积极参与。对好的作品,县安办将筛选上报。

(十)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和安全法治走基层活动。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辖区和行业特点,积极推进安全法治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进宗教场所“七进”活动,把安全生产文化和安全法治送到基层。各乡镇政府特别是今年承担有安全社区建设验收任务的乡镇,要结合安全社区建设,大力开展安全文艺演出、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十一)积极参加“2016安全之星·眉山榜样”评选活动。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6安全之星·眉山榜样”活动的通知》要求,6月至10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16安全之星·眉山榜样”评选活动,使全社会在典型人物的事迹中接受和认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核心价值观。对此次活动中被评选命名的人选,将择优向上级推荐,作为“三寻找”(寻找最尽职的安全操作手、最负责的安全管理者、最履职的基层安全监管者)活动的候选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把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推动年度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舆论引导,营造氛围。《青神报》、青神县电视台等媒体要开设“安全生产月”专栏(或专题),集中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刊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和典型事故案例。各相关单位要在指定的街道、车站、渡口、交通要道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宣传标语统一制作、统一悬挂(费用由各单位承担,另行通知),车站、渡口、交通要道的宣传标语由主管部门负责,各乡镇政府自行悬挂不得少于2幅宣传标语。

(三)紧扣主题,特色宣传。活动期间,县级有关部门要紧扣“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结合行业特点,按照“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和“四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面向操作手)总体要求,制作具有行业特色的展板、安全小册子等宣传资料,并发送温馨提示,采取群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教育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四)加强沟通,畅通信息。活动期间,各单位开展的具有特色的活动及活动动态,要及时与县安办沟通联系,畅通信息渠道。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于6月25日前书面报送县安办。

青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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