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坚决整治变相违规开展校外培训的通知的正文

  
日期:2021年11月12日  来源:县教体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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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培训机构:

为整治变相违规开展校外培训行为,维护我县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大局,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

各学校要通过集队集会、班(队)会、家长会、家长微信群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家长理性看待和参加校外培训,合理安排周末、假期生活;谨慎选择证照齐全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不参加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隐形变异形式违规开展的培训,不利用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参加学科培训。要加强教师管理,严禁教师参与或变相参与校外培训活动;严禁以“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等名义变相违规开展校外培训。

二、做到“九个严禁”

各机构要坚决做到“九个严禁”:严禁“无证无照”机构非法开展培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教师进入居民区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违规补课;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在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营转非)之前招生及收费;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或变相参与校外培训;严禁“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化”教学;严禁未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开展培训。

三、加大整治查处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县教体局会同市场监管、卫健、民政、住建、公安、消防、街道办、社区等,构建协同联动的综合治理体系,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坚决打击“地下”隐蔽性变相违规培训行为。公开设立举报电话(38813562,38817568)和举报邮箱(314019989@.qq.com),畅通监督举报途径,将变相违规开展培训行为置于全民监督之下,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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