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同意青神县青雅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变更举办者和法人的批复

青教复〔2022]7号

  
日期:2022年05月30日  来源:县教体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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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秀丽:

你校《关于申请变更举办者和法人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查,决定同意青神县青雅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举办者和法人由夏秀丽(女,1963年8月12日生,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春雨路16号3幢2单元1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变更为张恒(男,1998年5月8日生,四川省苍溪县浙水乡玄都村1组8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

变更后,请及时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营业执照。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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