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政发〔2016〕13号),2017年1月23日,出台了《四川省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四部分。
《实施意见》制定背景 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于2016年7月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就大纲要求,切合我省近年来开展“法律进学校”工作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力求我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取得进一步实效。
制定《实施意见》的基本考虑及程序 围绕大纲提出的“将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形式与内容,着力提高系统化、科学化水平,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的要求,结合我省近几年深化“法律进学校”工作的举措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我省下一步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做法,力求更具可操作性。《实施意见》先后征求了厅领导、厅内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省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市(州)教育局,各高校意见,并于12月9日集体征求各市(州)宣传部、教育局、司法局和相关高校意见。经多次修改后,最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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