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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通知》解读一

  
日期:2018年11月21日  来源:县教体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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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统称两类学校)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及时解决两类学校在规划布局、经费投入、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快改善办学条件,确保到2020年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基本办学标准。

《通知》明确,县级人民政府要修订完善包含两类学校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8—2020年),按程序公开征求意见,经市(州)人民政府审核汇总后于2018年12月31日前报教育厅,教育厅汇总报省政府备案。布局规划中涉及到小规模学校撤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因地制宜确定,但要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严掌握。要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等程序,并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对于小规模学校,原则上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7.85平方米;生均图书册数不低于25册;每名学科教师配备1台计算机;功能室和教学仪器设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对于寄宿制学校,原则上生均学生宿舍建筑面积不低于小学5平方米、初中5.5平方米,食堂(伙房)生均建筑面积1—1.2平方米;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有开水供应和淋浴设施;有开展团队活动必需的场地与条件。两类学校要扎实推进“厕所革命”,确保厕位够用、干净卫生。《通知》强调,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城乡义务教育经费的统筹力度,逐校摸清底数,对照标准,倒排时间,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到2020年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基本办学标准。

在师资方面,各地要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切实落实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政策,并优先满足小规模学校需要,保障乡村教师职称即评即聘。“省培计划”要优先支持艰苦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

硬件要改善,软件要提升。《通知》要求,各地要在强化乡镇中心学校统筹、辐射和指导作用基础上,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横向交流,积极培育和扶持乡村小规模学校联盟建设。加强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管理,积极开展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和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引导学生广泛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积极推动“一校一品”“一校一特”创建工作。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探索建立省内优质学校与两类学校的资源帮扶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在区域内或跨区域开设“同步课堂”,保障两类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加快推进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对两类学校的数字资源供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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