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青)食药监 药 罚[2018]12号
2. 处罚名称:青神石康医院销售无标识标签的”木贼”等4种中药饮片案
3. 处罚级别: 罚款、没收违法药品、没收违法所得
4.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药品、没收违法所得
5. 处罚事由: 青神石康医院销售无标识标签的”木贼”等4种中药饮片案
6. 行政相对人名称: 青神石康医院
7. 行政相对人代码-1: 431008511425713153
8. 行政相对人代码-5(居民身份证号): 511130****0620
9. 法定代表人名称:余敏惠
10. 处罚结果: 罚款、没收违法药品、没收违法所得
11. 处罚决定日期:2018年7月26日
12. 处罚机关: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3. 地方编码:511425
14. 当前状态:正常
15. 备注:/
下一条: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青神石康医院销售无标识标签的”木贼”等4种中药饮片案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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