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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青神石康医院销售无标识标签的”木贼”等4种中药饮片案的处罚决定

  
日期:2018年08月24日  来源: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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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食药监 [2018]12

2. 处罚名称:青神石康医院销售无标识标签的木贼4种中药饮片案

3. 处罚级别: 罚款、没收违法药品、没收违法所得

4.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药品、没收违法所得

5. 处罚事由: 青神石康医院销售无标识标签的木贼4种中药饮片案

6. 行政相对人名称: 青神石康医院

7. 行政相对人代码-1: 431008511425713153

8. 行政相对人代码-5(居民身份证号): 511130****0620

9. 法定代表人名称:余敏惠

10. 处罚结果: 罚款、没收违法药品、没收违法所得

11. 处罚决定日期:2018726

12. 处罚机关: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3. 地方编码:511425

14. 当前状态:正常

1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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