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规定》和《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因调离、退休、遗失等原因的以下3名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的执法证件即时失效,相关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行为。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执法证件号 |
1 |
曹蕊 |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川Z04500022 |
2 |
刘建容 |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川Z04500009 |
3 |
姜丽华 |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川Z04500020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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