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安排0万元,较2016年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6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0%。主要原因,我县作为全省第一批创建通过的食品安全示范县之一,在2017年将会有各区县在我县学习交流;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省级示范创建交流学习公务接待开支;省、市局领导食品药品检查的用餐费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6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50%。2017年单位加强了执法用车出车频率,执法车使用年限较长,维护费用增加。执法车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执法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现有执法车辆1台。
附件2: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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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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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计 |
12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2、公务接待费 |
6 |
3、公务用车费 |
6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 |
(2)公务用车购置 |
上一条: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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