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秸秆禁烧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日期:2019年04月16日  来源:青神生态环境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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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农民朋友:

你们好!在此首先对辛勤耕耘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各位致以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近年,在大家的鼎力支持下,我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成效显著!秸秆禁烧是一场长久战,需要我们共同维护下去!

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点:1.秸秆焚烧会导致空气中二氧化硫、悬浮颗粒物和PM2.5数值明显升高,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影响人体健康。2.露天焚烧秸秆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一旦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3.焚烧秸秆产生的烟雾会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4.焚烧秸秆会烧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导致有机质矿化,加重土壤板结,影响来年收成。

秸秆作为一种可再生的资源,其利用途径多种多样。既可以直接还田增加地力,也可以作为农村生活燃料、牲畜饲料、蘑菇基料。通过这些途径不仅可以避免秸秆露天焚烧、减少环境污染,而且能够变废为宝。

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是环境违法行为。我县已印发《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青府通〔2019〕1号),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单位及个人,由青神生态环境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相关规定,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相关规定,处警告或者两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秸秆禁烧是保护生态、净化环境的需要,是全体公民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自觉抵制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进一步强化秸秆综合利用意识。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确保“不烧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幸福美丽新青神。

青神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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