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拟注销登记的公告

  
日期:2021年05月19日  来源: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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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县(区)生态环境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眉市编发〔2021〕6号)文件精神,同意在6个县(区)分别设置眉山市XX生态环境监测站,挂生态环境综合保障服务中心牌子,为市生态环境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青神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的公益服务职能划入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监测站,具体工作接受县(区)生态环境局管理。

目前,机构调整已经完成,人员编制已划转到位,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青神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1726765068621Y)。原青神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财务未独立核算,注销登记后如涉及到原青神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债权、债务事项由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承担。

特此公告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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