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日期:2022年06月10日  来源: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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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生态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县内各乡(镇)、各部门以及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落实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全县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

3.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制定全县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开展全县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管理生态环境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架构

1.机构设置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负责辖区内的生态环境行政管理工作,是眉山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下属二级单位3个。

2.人员构成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4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36人)。现有在职人员31人(其中公务员5人,参公人员8人,事业人员12人,事业工勤5人,编内聘用1人),退休人员11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42人。

(三)当年部门(单位)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目标导向,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紧紧围绕“十四五”环保规划,开展“三创一保”,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机制,争取入围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

2.坚持问题整改,顺利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扎实推进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综合整治,为下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做足准备。

3.坚持防治攻坚,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继续强化大气、水、土污染防治举措,力争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全市;强化流域污染源监管和治理,力求全域水质全面达标;强化土壤防治,坚守生态安全底线。

4.坚持能力建设,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坚持以政治建设引领业务能力建设,突出“政治能力、专业能力、综合能力、装备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二、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2021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24,554.80元,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24,554.80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预算执行数为10,445,355.28元,其中基本收入支出为5,119,538.76元,项目收入支出为5,325,816.52元。比上年度减少3,243,345.76元,原因是2021年减少了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污染防治(大气)1,000,000.00元、污染防治(水体)4,000,000.00元、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659,000.00元,这三笔减少6,659,000.00万元,增加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资金项目1589257.81元等,共计减少4,222,943.48元,基本支出增加979,597.72元。

三、基本运行绩效情况

(一)预算管理

1、部门预算编制

按照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科学编制项目支出,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要求,编制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及时上报相关股室进行审核,对所编制的预算予以调整通过;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2、部门预算执行管理

(1)加强预算管理和执行力度,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的原则,本年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合理、科学地对资金进行有序安排,基本支出按照月度均衡原则使用资金。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各项规定,着力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公车运行维护费119,913.50元,公务接待费27,750.00元,均与上年持平。

(3)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和目标绩效,全面完成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2021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领导挂帅,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聚力“三个坚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首创即成;二是坚持“三个强化”,顺利通过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三是攻坚“三大战役”,切实提升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成效;四是四个“提升”,助力全县生态环境高水平发展。促进青神县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圆满完成了各项环保目标任务。

(二)绩效管理

我局在编制预算时,每个项目有支出就有绩效目标,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编审、绩效跟踪、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评价结果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

(三)财务管理

我局根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年初编制预算,确保重点支出,平时做好内控工作,按照财经管理制度进行支出,不该支出的绝不支出,按时编报财务报表,年终有决算。预算和决算按要求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开。

(四)政府采购管理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在采购组织程序上严格按法定程序操作,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采购申报制度,报财政部门审批采,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形式以集中采购为主。我局2021年度主要采购环保监测无人机、电脑、打印机等共14.781万元。

(五)资产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资产总价值5833499元,其中通用设备5175026元、专用设备516096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42377元。保障我局开展环保监测监察工作,也存在部分资产老化的问题。

四、重点履职绩效分析

(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坚持一个统揽,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强推进。坚持问题整改,做好省级环保督察和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准备工作。坚持编好一个规划,为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谋篇布局。坚持巩固成效,继续强化“八大攻坚”战役。坚持提升四种能力,实现四个过硬,打造生态环境铁军队伍。确保了监测、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全面完成了整体目标任务。

(二)重点履职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1.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2021年,全县水环境质量呈现大河更清、小河更净新局面。岷江出境断面水质首次达到地表水Ⅱ类,思蒙河、金牛河、粤江河、沙溪河水质持续稳定在Ⅲ类,市管河流劣Ⅴ类断面全面消除。(目标任务:岷江、思蒙河、金牛河、粤江河、沙溪河达到Ⅲ类水质)。

2.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标。2021年,全县蓝天白云成为常态,环境空气质量PM2.5平均浓度为27.3?g/m3,同比下降1.4%,全市排名第二;优良天数344天,优良率94.2%,同比提高1%,全市排名第一;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全省183个县(市、区)中排名第86位,全市排名第一位。(目标任务: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2.9%以上,PM2.5平均浓度≤28.5?g/m3

3.土壤污染防治有序推进。2021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2%,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负增长,农膜回收利用率达86%,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85.5%。规范处置危险废物为1023吨,固废综合利用率达100%,均完成市定目标任务。

4.总量减排全面完成。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对重点行业和区域实施专项整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推动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指标均能完成市定目标。

(三)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在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项目中,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运行费用、大气污染治理(秸秆禁烧)经费、河长制工作经费、污染源普查经费、土壤污染防治购买服务经费、水气土壤三大战役经费、大气污染治理(秸秆禁烧)经费预算执行率均达100%,项目完成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都全面达到目标。

  1. 四创专项经费。年初预算20万元,全年支出19.40万元,用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

    2、思蒙河、金牛河两个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费用。年初预算15万元,全年支出13.85万元,用于两个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按期缴纳水、电、通讯费用、每年一次防雷检测、购买药品、仪器维护。

3、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运行费用。年初预算10万元,全年支出9.83万元,用于整改办工作的办公电脑耗材、人员培训、进度板更新。

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专项经费。年初预算5万元,全年支出4.72万元,用于全县辖区范围内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常态化监督、督促涉及环保民生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项目、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5、河长制工作经费。年初预算5万元,全年支出5万元,用于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监督、实施规划、开展入河污染源的调查执法、达标排放监管和制作宣传展板。

6、河长制79个断面委托第三方监测费用。年初预算51万元,全年支出46.88万元,用于完成全县11条重点河流、3座水库、30条岷江支流、5条思蒙河支流共79个断面水质的监测分析。

7、污染源普查经费。年初预算10万元,全年支出10万元,用于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质量评估、数据发布和档案装订。

8、土壤污染防治购买服务经费。年初预算15万元,全年支出15万元,用于土壤污染防治省市控企业监测、环境评估与整治、固体废物管理及考核、涉重金属行业污染排查与治理、土壤环境详查。

9、水气土壤三大战役经费。年初预算10万元,全年支出10万元,用于委托第三方机构每月开展岷江干流悦来渡、思蒙河口、金牛河总磷浓度控制、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监测等。

10、流域断面生态监测经费。年初预算10万元,全年支出7.71万元,用于完成5个监测断面、3个监测指标全年12个月的取样分析。

11、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费用。年初预算18万元,全年支出14.86万元,用于我县空气监测站正常使用所需的电费通讯费按期缴纳、防雷定期检定、药保障供给、设备定期维护。

12、监察大队能力建设经费。年初预算2万元,全年支出0.56万元,用于移动执法终端维护、数据上传流量、监控平台运行维护、网格化环境监管标识标牌更新。

13、监测站能力建设经费。年初预算15万元,全年支出14.74万元,用于保障全年监督性监测、环境质量监测所需的人员培训、仪器维护。

14、大气污染治理(秸秆禁烧)经费。年初预算2万元,全年支出2万元,用于召开禁烧大会、发放禁烧通告16余万份、对乡镇部门进行禁烧考核、车辆燃油等。

15、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补助经费。年初预算1.90万元,全年支出0.90万元,用于保障精准扶贫驻村第一书记工作所需办公经费、生活补助支出。

五、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包括指标体系评分表及扣分原因分析)。

总体来说,我局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情况良好,资金预算、执行管理、收入支出、资产管理及信息公开等都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得到了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认可。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预算执行进度还不够细化、量化;二是有些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滞后。

(二)改进方向和具体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全部的预算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以及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细化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

二是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按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严格资金划拨程序,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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