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青神县2018年第二季度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青环委办〔2018〕38号

  
日期:2018年11月06日  来源:青神县环保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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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青神县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青府办函〔2015〕69号)、《青神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考核办法》要求,青神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全县2018年第二季度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二季度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考核情况

2018年9月7日—9月17日,县环保局组织由分管领导带队的3个考核小组,对全县10个乡镇(三级网格),采取各网格自评和抽查考核的形式对2018年第二季度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组检查了各网格二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查看了网格管理污染源建档、巡查记录、专项整治、应急处置等台账资料,现场检查了各网格整改情况及信访投诉处理情况。

通过考核,各乡镇(三级网格)高度重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明确环境监管职责,推动环境监管的关口前移,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切实将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分管领导对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做到了情况明了,上级网格转办信访投诉件处理较好,信访投诉处理回复及时,质量较高;专项整治推进进度快、效果明显。

二、存在问题

(一)乡镇网格人员不足,多为兼职,群众身边环境违法问题的发现大部分还依赖网络和电话投诉,不能够第一时间被乡镇(三级网格)发现并处理。

(二)网格员的人情、面子观念较重,怕得罪人,导致工作主动性不高且业务能力需加强。

(三)部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缓慢。部分网格“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进展缓慢。

三、下一步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形成乡镇、村(社区)“顺向负责、纵向到底、逆向问责”的工作机制。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乡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第三季度继续对三级网格进行考核;三是指导乡镇网格开展污染巡查和一企一档建立工作,做到巡查到位、资料完善;四是2018年将每季度网格化环境监管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奖励和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依据。

附件:2018年第二季度网格化环境监管考核结果

青神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代章)

2018年9月18日

附件

2018年第二季度网格化环境监管考核结果

单位名称

得分

备注

河坝子镇

94


南城镇

91


高台乡

95


青城镇

90


西龙镇

92


汉阳镇

86


瑞峰镇

89


罗波乡

92


白果乡

97


黑龙镇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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