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神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年06月11日  来源:卫生健康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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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8日至7月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卫健局开展了巡察。2023年8月2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体进展情况

县卫健局党组认真对照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4个方面18项整改任务,经过集中整改,现已整改完成14项,其余4项正在持续推进中,整改完成率77%。

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指示精神不及时不到位。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中。

一是制定“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计划,明确各单位任务目标,对照标准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完善科室配置。2024年汉阳镇中心卫生院、西龙镇中心卫生院、高台镇卫生院、罗波乡卫生院、白果乡卫生院和青竹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基本标准创建;2025年汉阳镇中心卫生院力争完成推荐标准创建。二是各单位加强科室建设和人员配备。结合医院实际,完善妇科、儿科等科室设置,满足群众多元化就医需求。

(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中。

一是结合我县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对照市卫健委关于巡查工作要求,制定《青神县医疗机构2023-2025年度巡查工作方案》,计划在三年内完成对全县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巡查全覆盖。二是立即启动我县医疗机构巡查工作,已于2023年11月对县妇幼保健院在公立医院党建、行业作风建设、运行管理3个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巡查,共巡查出问题10个。进一步完善《青神县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2-2025年)》和《青神县“千县工程”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举措。持续推进临床服务“五大中心”、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截至目前,微创介入、胸痛、创伤中心正在建设,其余完成建设持续加强中。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局党组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省委、市委、县委的最新贯彻举措。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计划和民主生活会班子述责述廉报告。并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按计划开展学习。为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已重新调整班子分工,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

(四)医共体改革试点推进滞后。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中。

一是已草拟青神县总医院建设方案,将总医院建设作为医共体建设重要载体,待总医院建成后,将实现医共体内人员、财务、药品供应等八个统一要求。加强学科建设。目前县中医医院省级重点专科康复科已通过复核;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肝胆外科完成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立项并创建中,麻醉科、泌尿外科、急诊科、放射科、神经内科完成县级重点专科立项在建中;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儿科县级重点专科已完成立项在建中;县中医医院消化内科、肛肠科县级临床重点专科立项建设中。已草拟《青神县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各经营亏损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扭亏为盈工作方案,细化降本增效工作举措,明确各项措施责任人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加强人才引进和特色科室建设,提升全县医疗服务整体水平,确保在2024年前实现所有医疗机构扭亏为盈。

(五)作风不实,担当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对《关于印发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委办发〔2023〕2号)文件精神的学习,并在制定文件过程中,加强对文件简报内容和格式的审核把关,切实做到优质高效,言之有物,避免套用照搬。二是加强拟稿文件的审批程序,对不符合规定的文件,不予通过。已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结合医疗领域腐败问题和公立医院专项审计整治工作,联合市场监管、医保局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关于印发青神县医疗机构医疗收费、药械采购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卫发〔2023〕30号),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四是优化就医流程,推动医疗服务便捷化,积极推行医保电子凭证和“先诊疗,后结算”,让群众实现“码”上就能看病开药,极大方便患者看病就医。五是送医上门,定期开展科普义诊活动,为居民讲授健康保健知识,免费提供量血压、测血糖等服务,将健康服务送到居民家门口。

(六)落实人才引进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中。

一是按照《眉山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乡村卫生体系建设保障农民群众基本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指南,明确分类建设6家行政村卫生室达一类标准,32家行政村卫生室达二类标准,其余村卫生室达三类标准。二是持续实施乡村医生养老保障补助机制,2023年新增56人享受离岗村医养老补助。对村医退出后出现的服务空白点,由乡镇卫生院采取“派驻”方式管理,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七)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结合卫健系统实际,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完善县卫健局党组《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经党组会研究下发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教育,提升干部思想素质和能力素质,加强文稿审核程序执行力度。三是认真学习《中共青神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的通知(青委发〔2023〕7号),已修改完善县卫健局党组议事制度,规范党组议事程序。四是围绕业务工作中的各个环节,组织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重新梳理廉政风险岗,着重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5个方面的风险点,并根据不同风险点进行风险等级评估。五是严格落实非党组成员不参与党组会议表决。

(八)财务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对财务人员财经纪律教育培训,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二是加强内部审计,严格审核把关。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各医疗机构应收未收款项日常监管,要求定期进行清理,加强催缴力度,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九)绩效监管漏洞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各医疗机构重新核定绩效考核方案,制定扭亏为盈工作方案,确保2024年无疫情情况下不再出现经营性亏损。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逐一核实,对全县各医疗机构在发各类绩效、补助进行逐一清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单项绩效、补助立即停发,对增加医务人员工作量的问题纳入绩效考核统筹考虑。三是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力度,对国有资产出租一律按照规定执行。

(十)国有资源(资产)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县中医院食堂已经收回,并于2023年10月上报国有资产经营权转让统计表给财政局,进行资产评估后进行出租。二是县医院门市10月收回,不再作为停车使用;停车场10月收回,统一由县医院管理,停车收费存入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

(十一)项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组织加强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把关采购项目,避免今后出现采购需求中存在明显倾向性、歧视性评价因素等问题。二是县人民医院已修改完善采购相关制度。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县财政局要求及时修订完善《青神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青神县人民医院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对《青神县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暂行)》的学习,严格把控合同的签订及履约,并严格督促监理单位履行工程质量监管。

(十二)内部审计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制定内审工作计划,并落实专人负责内审工作。二是2024年内完成对高台镇卫生院和青竹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离任经责审计工作。三是督导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要求设置内审机构,强化内审工作,按要求配置人员。

(十三)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学习《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项制度,举一反三,针对重大案件要求,提出贯彻意见。二是按照《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的规定,梳理审核流程,并制作流程图。三是每季度对涉案医疗机构进行回访巡查。加强对《四川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权实施规则》的学习,严格按规定执行,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

(十四)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已修改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一会一纪要。会前规范议题的审核,严格规范议题讨论、表决和纪要的制发。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行政班子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各自决议事项和范围。加强党内民主集中制度的学习,坚持和运用好民主集中制;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按照流程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四是加强《四川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进一步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十五)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督促下属支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加强培训,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党务知识与业务技能,能够较好的组织与开展“三会一课”,达到整体提升党员的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四是制定卫健系统《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把握组织生活会标准要求,会前认真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深刻对照查摆剖析。

(十六)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规范中层干部选人流程。二是已规范机构挂牌,将机构牌与场所牌进行清理校对,确保内设机构挂牌名称和批复文件一致。督促下属医疗机构及时申请登记名称(第二名称)、住所和开办资金的变更。三是完善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对临聘人员从事单位办公、后勤采购等重要岗位已作出调整,同时督促下属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编外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十七)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及时限,班子成员负责按照各自分工,认真抓好分管股室的整改落实。二是强化党组责任,结合到本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定期研究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十八)审计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强化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结合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梳理问题清单,提出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定期研究、督促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以案促改,举一反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8-38815727;邮政地址:育艺街62号;电子邮箱:844067378@qq.com

中共青神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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