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民医院住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日期:2016年08月09日  来源:县人民医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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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对青神县人民医院住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青神县人民医院住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青神县人民医院

项目概况: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位于青神县青城镇子键路(原青城机械厂旧址),规划用地面积7299.27m2,主要建设青神县人民医院住院业务用房(体检中心、妇产科、儿科、信息中心、外一科、外二科、外三科、手术室和ICU)以及地下停车场等,建筑面积共计16500 m2,项目建成后编制床位180张。

注:本项目不涉及传染病科、结核科、发热门诊、放射科、口腔牙科、影像科、中药煎制等。

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会产生一定的环境问题,其具体表现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和扬尘;建筑施工产生的弃土及建筑废弃物;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等,但其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除。

项目营运期造成的环境问题主要有:生活污水、汽车尾气、设备噪声、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等。

三、主要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可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生产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等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施工扬尘: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或隔离,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运输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严禁撒漏;施工场地内的堆放场地,必须设置围栏或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施工噪声:要求施工时必须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尤其是在夜间严禁高噪声机械进行施工作业,对不同施工阶段,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限值》(GB12523-2011)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严禁扰民。

施工固废:施工产生的弃土及建筑垃圾等应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堆放场。施工单位应与接纳单位签定相关协议,确保运输过程中保持路面整洁;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同时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住院病人排放的生活污水、诊疗室、检验室、手术室等排水;医院行政管理和医务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等。这些废水统称医疗机构废水。

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因子为BOD5、COD、SS、LAS、粪大肠菌群。本项目拟建一个地埋式污水处理站,考虑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设计规模为200m3/d,废水总排口设在线监测仪,监测pH、COD、流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青神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岷江。

2)废气

营运期的废气主要有医院浑浊气体、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尾气、污水处理站臭气等。

医院浑浊空气:本项目常规消毒措施采用醋酸、紫外线、臭氧等,通过熏蒸和紫外线照射,能大大降低空气中的含菌量,同时加强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通风系统设置过滤装置,能保证给病人与医护人员一个清新卫生的环境。

汽车尾气:营运期行驶车辆排出的尾气主要是NO2、HC和CO。本项目交通规划合理,只要医院加强管理,保持道路畅通,减少汽车频繁启动和怠速行驶,由于进出医院的车辆较少,汽车尾气对医院临近人群影响很小。

柴油发电机尾气:本项目选用自带尾气净化装置的发电机,对尾气净化后排放。尾气通过专用烟道至楼顶排放。由于柴油机使用时间较少,仅停电时启用,加上采取净化措施,污染物排放量很少。

污水处理站臭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主要为H2S、氨气。为防病毒从医院水处理构筑物表面挥发到大气中而造成病毒的二次传播污染,污水处理站应采用地埋式,水处理池必须加盖板密闭起来,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把处于自由扩散状态的气体组织起来,组织气体进入管道后,经紫外线消毒后,再经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半年更换一次)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医院内烟井于楼顶排放。

(3)噪声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备用发电机、水泵、污水站鼓风机以及中央空调主机等。通过防震垫、墙体隔音、植物屏障及距离衰减,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污水站污泥以及废弃活性炭等。其中医疗废物、污水站污泥及废弃活性炭属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属一般废物。危险废物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经医院生活垃圾桶收集后,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收集清运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用地符合当地规划;公众参与调查表明公众对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项目建设可完善青神县医院结构布局,改善患者就医条件,促进区域医疗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项目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采取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要求,确保不会因项目运营导致区域环境功能发生改变,不扰民,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废水、废物处置符合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相关管理要求。综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青神县人民医院住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西南交通大学

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

项目负责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28-87671995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神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周广国

联系电话:18228530277

E-mail:643594446@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期限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

公示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10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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