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民医院住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17年05月03日  来源:青神县卫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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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已承接青神县人民医院“青神县人民医院住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青神县人民医院住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青神县青城镇子键路

建设单位:青神县人民医院

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298.42m2,主要建设青神县人民医院住院业务用房(住院大厅、信息中心、消防控制室、体检中心、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手术室、ICU、外科、会议中心、电教中心和阅览室)以及地下停车场等,总建筑面积共计约17116.93m2,其中地上建筑12226.72m2,地下建筑4890.21m2。青神县人民医院编制床位350张,其中本项目住院业务用房床位数为243张。

注:本项目不涉及传染病科、结核科、发热门诊、放射科、口腔牙科、影像科、中药煎制等。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建设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鼓励类中第三十六项第29条“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同时本项目于2016年9月6日取得了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青神县人民医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青发改[2016]272号文)。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的要求。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一)施工期:

在施工期间对环境有一定影响,将产生一些废气、污水、固废、噪声等污染。该院将对产生的污染物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减轻污染和达到国家的排放标准。

(二)运营期:

1、办公生活废水和医疗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的噪声影响主要来自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水处理站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本项目大气影响包括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后产生的臭气、柴油发电机尾气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运营期废气污染物分析及治污防治措施

(一)运营期废气污染物分析及治污防治措施

1、污水处理站臭气:污水处理站应采用地埋式,水处理池必须加盖板密闭起来,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把处于自由扩散状态的气体组织起来,组织气体进入管道后,经紫外线消毒后,再经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半年更换一次)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医院内烟井于楼顶排放。

2、汽车尾气:汽车尾气主要来源于医院出入口及停车场,只要医院加强管理,保持道路畅通,减少汽车频繁启动和怠速行驶,由于进出医院的车辆较少,汽车尾气对医院临近人群影响很小。

3、发电机尾气:本项目配备一台400kw的备用发电机,本项目选用自带尾气净化装置的发电机,对尾气净化后排放。

(二)运营期废水污染物分析及治污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经医院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一级强化+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青神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岷江。

(三)运营期噪声污染物分析及治污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备用发电机、水泵、污水站鼓风机以及中央空调主机等。备用发电机房采用隔声门窗,墙体隔声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为地埋式,采用潜污泵,池体隔声;中央空调主机采用基础减震,墙体隔音等措施。

(四)运营期固废污染分析及治污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大致可分为一般性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对于可回收的垃圾应分别放置,给以明确标识,并加大宣传力度,让人们自觉养成好的分类放置习惯。对于具有危险性危害的垃圾,统一收集用密封容器贮存,收集到一定量后,交由有危废处置单位(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医疗废物中含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等高危险废物,在处置前要进行就地消毒。医院对医院废物的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定期交由相关有资质单位处置。

因此,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环境影响很小。

五、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现状

本项目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质量满足建设要求。

1、环境空气质量: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水环境质量:根据监测数据可知,各监测断面中所测项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标准。

3、声环境质量:项目所在地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六、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青神县总体规划相符;采取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可使“三废”达标排放,并使各环境要素的影响较小,不会因项目建设导致区域环境功能发生改变。该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落实总量控制,建设项目实施从环保角度可行。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青神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祝医生

电话:028-38813175

八、承担评价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8-85425939

传真:028-85425939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芳草东街54号3栋2单元4楼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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