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3年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基本制度等专项资金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各地要及时组织传达和学习2013年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工作部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医改和计划生育项目专项资金在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和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等方面作用巨大、影响深远,是中央确定的重大民生资金的主要内容。各地要从全局高度理解加强卫生计生专项资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把落实中央加强资金监管工作部署与卫生计生行业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按照“廉洁高效”的基本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卫生计生各项专项资金在阳光下规范运行,提高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进一步完善资金监管工作机制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完善监管机构和队伍、建立监管工作考核制度,落实各项监管措施。要加大资金管理与使用问责力度,防止出现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率低下、资金滞留沉淀的问题。对发现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部门严肃处理。
三、开展专项资金检查,不断提高全行业专项资金监管水平
2013年10月11日,我委启动2013年中央补助地方卫生计生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组织8个督查组赴天津等16个省(区、市)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央补助地方重大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基本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资金开展专项督查。
请各地(包括接受抽查的16个省份)接通知后,立即参照我委此次督查工作方案(请到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www.moh.gov.cn)尽快制订本地区督查方案,对所有中央专项补助的卫生计生项目资金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并于2013年10月31日前将本地区自查自纠报告(包括自查情况、工作经验、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工作建议和下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措施等内容)报我委。
此次自查自纠要以查找管理漏洞、发现薄弱环节为工作重点,要将以往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屡查屡犯、屡犯不改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形成原因、坚决采取措施予以杜绝。
上一条:关于印发《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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