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青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供排水统筹合作运营体制改革相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青机编〔2020〕38号)文件精神,撤销县住建局下属单位县供排水服务站(股级),设立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股级),并将县供排水服务站承担的公益职责划入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作为县住建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目前,机构调整已经完成,人员编制及职责调整已划转到位,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青神县供排水服务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17264517104581)。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2年5月11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注销登记后如涉及原青神县供排水服务站债权债务等事项由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上一条: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公示)(青建消验字〔2022〕第 017号)
下一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公示)(青建消验字〔2022〕第 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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