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预下达2021、2022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3﹞10)号下达我县2021、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共计1136400元。我局根据川财建﹝2023﹞10号文件精神,制定了《青神县2021、2022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青交发﹝2023﹞35号),现将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如有问题,欢迎广大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单位反映,公示时间7天。
联系电话:028-38818912 028-3881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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