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水务局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五个部分。
一、概述
2015年,青神县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深化信息公开,推进依法治水,进一步增强了水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青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县水务局二级页面,规范了信息公开方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2015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118条,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水务政策法规、部门文件、规划计划、防汛抗旱、水务工作动态、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等情况。
(二)公开形式。主要通过水务局网站、电子显示屏、公开栏、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县水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县水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015年,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及时、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提高、有些信息公开不太及时等。2016年,我们将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机关股室、下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大利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强化资源整合,加强信息更新和维护,严格按流程审核发布信息,严把上网信息质量关,保证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时效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青神县水务局
2016年2月29日
上一条:县水务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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