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五个部分。
一、概述
2017年,青神县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水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了水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局机关各股(站)室及下属单位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效率。县水务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效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要求,安排专人负责青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水务局栏目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有效保证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2017年,我局通过青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水务局栏目公开政府信息102条,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政策法规、部门文件、规划计划、防汛抗旱、澳门新濠天地娱乐场,手机赌钱游戏、人事信息、办事服务、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开支等情况。
(二)公开形式。主要通过青神县政府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水务局栏目、电子显示屏、公开栏、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县水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县水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017年,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及时、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提高等。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来抓,进一步明确各股室和下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流程审核发布信息,严把上网信息质量关,保证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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