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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三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日期:2022年04月06日  来源:县砂石资源开采服务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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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眉山市砂石企业普遍存在原料堆场覆盖不完全、场地积灰严重、降尘措施未落实、生产废水外排、危废管理混乱等问题,有较大的环境风险隐患。

责任单位

青神县砂石资源开采服务中心

责任人

杨莉

联系电话

15282333068

整改目标

规范全县砂石行业管理,开展污染防治工作。

整改措施

完成砂石企业问题整改,对原料堆场覆盖、落实降尘措施、生产废水收集处置和危废规范化管理等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察,确保整改到位。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督促各砂厂进行了功能分区,砂石原料采用遮阳网进行全覆盖,原料堆场进行打围隔离,并安装喷淋降尘设施;完成厂区主要道路硬化;对厂区沉淀池、沉砂池进行了密闭加盖,确保雨污分流。2.成立了由青神县砂石资源开采服务中心主任杨莉为组长,青神县水利局刘欣、青神县生态环境局余世春、青神县自然资源局陈晓梅、各乡镇等对砂场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管。3.青神县纪委监委对监管缺位问题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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