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农业农村局拟注销登记的公告

  
日期:2021年10月26日  来源:农业农村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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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将青神县农村基金合作会资产服务中心更名为青神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的通知》(青机编〔2021〕24号)精神,“将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服务中心、县农业科教站相关职能职责并入县农村基金合作会资产服务中心。将“青神县农村基金合作会资产服务中心”更名为“青神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和(青委编定〔2021〕34号)精神,“撤销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服务中心和县农业科教站”。

目前,机构调整已经完成,人员编制已划转到位,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青神县农村基金合作会资产服务中心”为“青神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注销“青神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服务中心”和“县农业科教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1726MBOP034820)。原“青神县农村基金合作会资产服务中心”“青神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服务中心”和“县农业科教站”财务未独立核算,注销登记后,涉及原“青神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服务中心”和“县农业科教站”的债券、债务事项由青神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承担。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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