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配备专职辅导员提供指导服务采购,经竞争性磋商专家小组评审,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青神蜀品堂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该项目实施主体。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9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县纪委028-38811535,县农业农村局028-38810841。
附件1:评分汇总表(扫描件)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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