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配备专职辅导员提供指导服务采购,经竞争性磋商专家小组评审、公示及局党组研究决定,确定青神蜀品堂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该项目实施主体。现将结果予以公告。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5日
上一条: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开展人才培训服务采购成交结果的公告
下一条: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青神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开展人才培训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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