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青神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日期:2022年06月10日  来源: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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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级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后期扶持的法律、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开展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移民安置规划、库区开发规划;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县农业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组织架构

1.机构设置

(1)办公室(农业人才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安全保卫、绩效管理、信息、政务公开和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党代表建议、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牵头受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涉及农业农村、扶贫移民相关的信访维稳排查、调处、办理工作。指导本系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系统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系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及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工资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农业农村系统内干部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

(2)政策法规股。组织开展“三农”工作重大问题调查和政策研究。拟订“三农”工作政策文件、综合性文稿。负责县级部门涉及“三农”工作政策性文件的审核把关,承担普法宣传、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农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牵头农业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3)乡村建设协调和治理指导股。提出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指导农业农村系统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牵头研究全县乡村治理政策和治理体系,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基层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农民利益、惠农政策和涉农项目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4)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与农业园区股。提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负责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牵头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负责农业园区规划布局,制定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承担各类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示范区)监测、评价、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水果、蔬菜、茶叶、花椒、蚕桑、麻类、中药材、棉花、糖料、烟叶、食用菌等经济作物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监测工作,承担经济作物检疫性有害生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防灾减灾工作。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参与拟订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承担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调管理与有关农业国际组织或机构合作、交流。指导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参与研究农业投资促进的有关政策,负责农业招商引资、经贸治谈。组织开展农业会展活动,负责机关外事侨务、涉农国外智力引进工作。承担涉及港澳台地区有关农业事务。研究制定柑橘产业(“味在眉山”食品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统筹推进全县柑橘产业(“味在眉山”食品产业)发展工作。

(5)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股(种植业与农药肥料股)。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开展对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养殖)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初审、转报和证后监管保护工作。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牵头农业规模化工作。拟订全县种植业(粮油)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管理。指导种植业(粮油)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工作,牵头农业防灾减灾。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负责农药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植物检疫体系建设,并组织监督管理农业植物检疫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植物疫情的扑灭。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参与粮油收储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

(6)畜牧水产业与饲料兽医兽药股。负责拟订全县畜牧兽医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组织畜牧兽医标准化、畜牧兽医体系建设。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负责南方牧区草地畜牧业发展。指导奶业发展,监督管理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指导蜂业发展。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检疫。负责兽医从业人员和中兽医、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依法依规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负责动物疫病疫情防治防控和防灾减灾。拟订全县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渔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管理和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负责渔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承担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病害防控、渔事纠纷处理等相关工作。指导渔业防灾减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制定全县饲料及添加剂、兽药(渔药)及兽医器械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饲料及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可在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环节实施对“瘦肉精”的检验、认定和查处。负责农作物秸秆等饲用饲料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和加工流通。负责兽药(渔药)及兽医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饲料、兽药(渔药)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

(7)扶贫开发指导和对口帮扶股。承担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全县扶贫开发规划编制,指导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计划分配和实施管理。指导贫困人口识别和动态管理。统筹指导全县专项扶贫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全县援藏援彝、社会扶贫工作。负责援藏援彝具体政策项目和资金统筹协调等工作。负责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项目的引进与实施。

(8)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发展股)。提出巩固完善全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农民承包地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配合做好宅基地确权登记办证工作。指导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纠纷调处仲裁管理。制定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农经统计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全县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职称评定、生产生活扶持等制度。负责实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指导培训基地建设。负责职业农民职称认定工作。研究制定农村实用人才、技能型人才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农村“双创”工作。研究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家庭农场的示范创建和监督管理。指导促进农民增收工作。

(9)科技教育和种业发展股(市场信息化与服务体系建设股)。拟订全县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牵头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组织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种苗等监督管理职责。参与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指导种子基地、良繁体系建设。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协调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负责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承担外来农业物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的管理。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学历教育工作。拟订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负责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农业生产性服务相关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科技推广等公益性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培育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农业农村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相关推进工作,提出项目建议和扶持措施,指导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农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

(10)农田建设管理和农业机械化股。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拟订农田建设技术标准及规范,并指导实施。承担农业综合开发有关国际合作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编制、推荐支持推广农机产品目录。拟订农村机电提灌发展规划,指导农村机电提灌建设。承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登记、牌证核发和驾驶操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承担农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调解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

(11)计划投资财务股。提出扶持全县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统筹整合、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和改革试点。参与农业政策性补贴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资产(账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机关和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牵头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12)县委农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协调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承担县委农办相关工作。承担全县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农村改革综合性、全局性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农村改革工作。提出农村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协调并组织实施农村改革试点示范、经验总结等工作。

(13)机关党委(监督审计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对口联系帮扶、志愿服务和走基层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按照县委规定设置。

2.人员构成

2021年末全局在职人员184人(其中公务员25人,参公人员10人,机关工勤5人,事业人员144人),退休人员122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306人。另有遗属25人。

(三)当年部门(单位)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全年收入、支出10346.88万元,上年度收入、支出22750.3万元,减少54.5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06.79万元,上年度19471.5万元,减少49.64%。

(二)预算执行情况

当年收入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与上年度对比减少54.52%,增减变动主要原因疫情的稳定,移民工作移交水利局。(具体数据见附件1)

、基本运行绩效情况

我局通过拟定《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内部控制制度及操作手册》对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制度进行制定,并定期征求各站股对内控制度的修订建议,及时进行内控制度更新。

(一)预算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制度对项目预算执行、“三公”经费使用、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管理,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

(二)绩效管理

机关党委(监督审计股)会同计划投资财务股制定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办法,成立由监督审计股、办公室、计划投资财务股等站(股、室、中心)负责人组成绩效评价小组,对单位预算、决算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对于预算执行差异较大以及绩效较差的预算项目,要分析原因追查责任,并将预决算执行情况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编审参考依据。

(三)财务管理

严格按照县行政事业单位相关经费管理办法进行财务管理,在内控制度中制定收入、支出管理程序,明确报账流程。

(四)政府采购管理

制定采购实施程序,严格遵循“先预算,后计划,再采购”的工作原则,坚持预算控制计划,计划控制采购,采购控制支付,明确政府采购管理。

(五)资产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自用固定资产584.65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其中:在用584.65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自用无形资产206.06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100.00%;其中在用206.06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100.00%;建立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按要求严格执行。

、重点履职绩效分析

(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1.评价部门绩效目标要素完整、细化量化;

2.评价部门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30%;

3.评价部门年初预算编制科学准确;

4.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在10%以内的;

5.评价部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将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

6.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7.5%、82.5%;

7.部门预算项目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

8.未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9.按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决算公开。

(二)重点履职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1.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关注“边缘户”“脱贫监测户”,迎接2021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回头看检测。

2.完成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面实施并顺利通过各级验收。实施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继续推进德康、晚熟柑橘产业集群县等重点项目。

3.加大执法改革力度,全面推进长江流域青神境内天然水域禁捕工作。

4.完成青神椪柑现代农业园区省级星级园区创建工作,力争青神椪柑现代农业园区进入国家级培育园区。

5.按要求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新申报柑桔绿色食品5一8个,完成柑桔出口基地认定,建成西南地区最大的轨道运输车示范基地。

6.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乡镇和示范村。按照全省创建工作要求,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六大行动”,补齐乡村振兴创建短板,在全县实施22个“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村。全力做好申报准备,深入学习省级考评实施细则和工作程序,加大对上争取汇报,指导乡镇、村完善考评资料,做好统计监测指导和抽查复核准备,力争成功创建省级先进乡镇1个,省级示范村1个。

(三)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部门决算中反映“合作社培育专项经费”、“青神县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专项经费”、“职业农民制度试点”。

(1)“合作社培育专项经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2021年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促进全县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带动农业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示范合作社,带动更多小农户发展,促进全县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促进全县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发展现代农业产业,通过示范社创建,促进合作社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建设。

(2)“青神县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10万,执行数10万,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创建全省示范乡镇1—2个、示范村1—2个;创建全市示范乡镇2-4个、示范村2-4个。

(3)“职业农民制度试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10万,执行数10万,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职业农民制度试点项目培训、会议、认定证书颁发等。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合作社培育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

执行数: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完成各级示范社评审。2.召开合作社论坛及交流发展会 质量提升与多元化发展论坛暨合作社观

1.完成各级示范社评审。2.召开合作社论坛及交流发展会 质量提升与多元化发展论坛暨合作社观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召开合作社论坛及交流发展会

≥1次

召开合作社论坛及交流发展会1次

质量指标

召开合作社论坛及交流发展会

提升全县合作社发展能力

提升全县合作社发展能力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

2021年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

>90%

>9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青神县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

执行数: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创建全省示范乡镇1—2个、示范村1—2个;创建全市示范乡镇2-4个、示范村2-4个

2021年成功创建全省示范乡镇1—2个、示范村1—2个;创建全市示范乡镇2-4个、示范村2-4个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创建全省示范乡镇1—2个、示范村1—2个;创建全市示范乡镇2-4个、示范村2-4个

创建全省示范乡镇1—2个、示范村1—2个;创建全市示范乡镇2-4个、示范村2-4个

顺利创建全省示范乡镇1—2个、示范村1—2个;创建全市示范乡镇2-4个、示范村2-4个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

2021年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各类组织关系更加清晰顺畅,基层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乡村基层治理能力显著增强,乡村基层治理体系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各类组织关系更加清晰顺畅,基层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乡村基层治理能力显著增强,乡村基层治理体系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大于等于90%

超过9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职业农民制度试点

预算单位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

执行数: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职业农民制度试点项目培训、会议、认定证书颁发等

完成职业农民制度试点项目培训、会议、认定证书颁发等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会议、业务培训

1次以上

开展会议、业务培训1次以上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2021年

2021年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保障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成功

保障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成功

保障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成功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大于等于90%

超过90%

、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包括指标体系评分表及扣分原因分析)。

从自评情况来看,农业农村局部门支出绩效水平较高,整体上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保障了部门各股室的正常运转,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促进了农业农村生产发展,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绩效评价看,部门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一是对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认识理解不够,年初预设项目绩效指标不合适、指标较粗;二是有的项目无法用量化指标来进行考评。

(二)改进方向和具体措施

绩效评价是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建议财政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优化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做到合理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

上一条: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四川省眉山市2022年青神县青竹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评审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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