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荐申报2022年度农民合作社县级示范社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农民合作社县级示范社评定工作,经农民合作社自主申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县农业农村局评审、征求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意见等程序,拟认定青神县季时坝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青神县神飞植保科技专业合作社等两家农民合作社为县级示范社,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7月18日-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28-38810841。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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