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项目受益主体主要通过遴选产生的精神,为确保青神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项目实施到位,特制定本遴选公告。
一、项目建设内容
利用青神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项目,在全县建立承诺达标合格证自助服务点15个,其中5个标准化自助服务点安装承诺达标合格证自主打印一体机,10个服务点安装便携式承诺达标合格证打印机。每个服务点全年带动30家以上小农户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培育合格证开具使用标杆企业3家,每个标杆企业带动10家经营主体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并对服务点进行阵地建设。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在县域内乡镇(街道)、村(社区)、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企业中遴选。
(二)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企业热爱农业事业,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乐于奉献身心健康,能熟练运用智能手机和办公软件。
三、报名材料及要求
(一)乡镇(街道)、村(社区)
1.《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受益主体遴选报名表》1份。
2.提供相关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三农工作总结。
4.承诺书,承诺按时组织实施并完成目标任务。
(二)新型经营主体农、农业企业
1.《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受益主体遴选报名表》1份。
2.营业执照等1份。
3.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情况。
5.提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带动小农户名单表(附件3)。
6.承诺书,承诺按时组织实施并完成目标任务。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24日下午17点前递交报名表和相关资料(密封),地点:青神县农业农村局2号楼2-2办公室。
五、遴选确定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符合报名条件和有实施意愿的受益主体。各乡镇(街道)和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企业提交申报资料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工作人员组成评审组,根据《受益主体遴选专家评分表》(附件4)公开评审,经农业农村局党组确定公示后,签订协议。
六、遴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25日上午10点00分。
地点:县农业农村局一会议室。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在遴选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遴选资格。
附件:1.青神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项目受益主体遴选报名表
2.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带动新型经营主体(小农户)名单表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1日
上一条: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2年晚熟柑橘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实施主体、受益主体的公告
下一条: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青神县2022年省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资金(植物疫情监测)项目产品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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