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项目受益主体遴选公告

  
日期:2022年10月21日  来源: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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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项目受益主体主要通过遴选产生的精神,为确保青神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项目实施到位,特制定本遴选公告。

一、项目建设内容

利用青神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项目,在全县建立承诺达标合格证自助服务点15个,其中5个标准化自助服务点安装承诺达标合格证自主打印一体机,10个服务点安装便携式承诺达标合格证打印机。每个服务点全年带动30家以上小农户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培育合格证开具使用标杆企业3家,每个标杆企业带动10家经营主体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并对服务点进行阵地建设。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在县域内乡镇(街道)、村(社区)、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企业中遴选。

(二)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企业热爱农业事业,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乐于奉献身心健康,能熟练运用智能手机和办公软件。

三、报名材料及要求

(一)乡镇(街道)、村(社区)

1.《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受益主体遴选报名表》1份。

2.提供相关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三农工作总结。

4.承诺书,承诺按时组织实施并完成目标任务。

(二)新型经营主体农、农业企业

1.《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受益主体遴选报名表》1份。

2.营业执照等1份。

3.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情况。

5.提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带动小农户名单表(附件3)。

6.承诺书,承诺按时组织实施并完成目标任务。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24日下午17点前递交报名表和相关资料(密封),地点:青神县农业农村局2号楼2-2办公室。

五、遴选确定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符合报名条件和有实施意愿的受益主体。各乡镇(街道)和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企业提交申报资料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工作人员组成评审组,根据《受益主体遴选专家评分表》(附件4)公开评审,经农业农村局党组确定公示后,签订协议。

六、遴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25日上午10点00分。

地点:县农业农村局一会议室。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在遴选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遴选资格。

附件:1.青神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项目受益主体遴选报名表

      2.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带动新型经营主体(小农户)名单表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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