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神县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工作方案》及新型职业农民管理相关要求,县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对2020-2021年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的120名试点对象进行了复审,经试点对象自主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结果是99人合格,21人不合格,现将复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3年2月24日-2023年2月28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28-38810841。
附件:青神县2020-2021年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对象复审结果公示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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