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51号),下达我县2023年度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27万元(中央资金657万、省级资金70万),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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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一环路南段101号。
附件:关于2023年度第二批财政衔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8日
上一条:青神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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