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神县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工作方案》及新型职业农民管理相关要求,县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对2023年应复审的149名新型职业农民进行了复审,经试点对象自主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结果是136人合格, 13人不合格,现将复审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18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28-38810841。
附件:青神县2023年新型职业农民复审结果公示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4日
上一条:关于遴选青神县2023年特聘农技员专家评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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