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的通知》农办牧(〔2022〕13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5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县实际及产业发展需要,特制定本遴选公告。
一、遴选对象
在有经验并且生产稳定的从事奶牛养殖业业主(农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中遴选实施业主。
二、项目支持金额
500万元。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主要为草畜配套建设、现代智慧牛场建设和开展奶农养加一体化试点等。
四、报名条件
(一)常年存栏100头以上3000头以下且正常生产、无停产转产拆迁计划的奶牛场。
(二)实施主体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用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主体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良好,具备承担项目配套资金经济能力,按照相关要求,养殖环境符合防疫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建立养殖档案。
(三)具备完善的养殖粪污处理能力,可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五、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0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业与饲料兽医股递交报名表和相关材料。
六、遴选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评审组,通过公开评审方式,择优选择有经验、生产稳定、通过项目实施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养殖业主,遴选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七、遴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9点。
地点:县农业农村局一楼会议室。
八、工作要求
(一)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监督,由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三)在遴选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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