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关于印发《青神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规章制度(试行)》的通知

青扶贫移民发〔2015〕6号

  
日期:2015年07月13日  作者:办公室  来源:青神县扶贫移民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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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扶贫移民发〔2015〕6号


青神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关于印发《青神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规章制度(试行)》的通知


局办,各股室:

经青神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干部职工会议讨论通过,现将《青神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规章制度(试行)》与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青神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5年4月22日

第一章基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质量,推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坚持公正、严谨、团结、奉献的工作作风。

(一)公正: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为人正直,作风正派。

(二)严谨:按章办事,认真负责,细致周全,忠于职守,保守秘密。

(三)团结:作风民主,互相尊重,密切配合,顾大局、识大体。

(四)奉献: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苦干实干,开拓创新,务实清正。

第三条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合理分工,加强沟通,勤政务实,争创“五好”。实行局长负责制和分工分级负责制度。

(一)局长主持扶贫移民局全局工作,对全局工作负责;分管领导协助局长分管有关方面的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二)实行局长授权、分工负责和分级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按照分工,分级负责处理主管的业务工作,对于单位请示的问题,凡属有原则规定的,根据局长授权分管领导的工作范围,须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处理;涉及其他分管领导或其他股室工作,要同其分管领导商量决定;涉及全局工作或重要、紧急事情应报请局长决定。

各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大胆工作,又要注意协调配合、服从大局、增强组织观念。

(三)坚持民主生活制度。领导班子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做到交心谈心、听取意见、接受批评、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提高认识、改进工作。

第四条工作人员守则。

(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二)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清正廉洁,团结奉献。

(三)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

(四)坚持原则,办事公道,遵章守纪。

(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文明工作,礼貌待人。

第五条全面实施目标管理原则。

(一)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目标管理。局长为总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目标责任人,各股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

(二)将年度目标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人。

(三)严格落实责任,实施奖惩分明。办公室负责目标管理日常工作。每季度第一月10日前,负责收集各股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本季度工作计划,实行季度检查、半年小结和年终总评。年终对股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

第六条积极开展政治业务学习。

(一)每月安排干部职工集中学习2次(原则上安排在每月第一、三周上午)。

(二)学习内容主要包括:有关业务政策、相关文件。

(三)学习会议请假需提前1天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迟到的每次当月扣差旅费50元。

第七条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

(一)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干部职工因病、因事离开工作岗位均应履行请假手续,由局办公室登记备案,年终汇总,作为对干部职工考核的一个依据。工作人员1天以内向分管领导请假;2天及以上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局长审批。副局长和单位负责人按有关程序办理。

(二)假满回单位要及时销假。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或需延长假期的要及时说明情况并在回单位后补办有关手续。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婚丧假、产假、公休假、探亲假等按有关规定具备请假手续。

(四)违反有关上下班等工作纪律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增强保密观念。

(一)增强保密观念,对未公开的重大工作措施、文件以及有关稳定等事项,不得外泄。

(二)机密文件逐件登记,及时呈批,按批示送办后清收。销毁机密文件,要登记造册,经局长批准后,由办公室专人监销或按文件规定监销。

(三)严格文件传阅规定,不横传横交。因工作需要需借阅文件,需在办公室登记。

(四)外出开会领取的密级材料和会议材料,须及时交办公室登记。

(五)办公室要做好保密协调和检查工作,股室、单位以及个人执行保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第二章议事会议制度


第九条局长办公会议细则。

(一)审议内容

主要研究决定本局工作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以及具体实施办法,检查落实办理情况,协调本局日常工作运转:

1.研究决定本局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

2.审议以局名义发出的全局性的重要文件;

3.研究送交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编委审议的重要材料和议题;

4.研究轮岗、晋升、调动、聘用等人事问题;

5.研究大额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的安排;

6.传达上级和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精神;

7.检查局党组会议定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

8.股室(单位)负责人汇报交流工作情况,协调股室(单位)工作;

9.其他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研究的问题。

(二)参会人员

局长主持,班子成员及涉及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参加。办公室指定人员记录,记录经局长审阅签字后存档。

(三)会议要求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局长根据情况决定。会议议题由办公室提前收集送局长审定。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整理成局长办公会议纪要并督办。

第十条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细则。

(一)会议内容

1.学习有关文件;

2.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

3.通报工作完成情况;

4.安排部署工作;

5.其他需要全体干部职工讨论的问题。

(二)参会人员

全体干部职工会由局长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办公室负责记录。

(三)会议要求

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每半月一次。办公室负责收集会议材料,整理上报分管副局长、局长。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信息报送制度。落实信息撰写、报送责任制度,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办公室每年需撰写15篇信息,扶贫股、移民股每年需各撰写5篇信息。

第十二条督办工作细则。

(一)督办工作的内容

上级扶贫移民部门及县委、县政府有明确要求和时限的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的重要批示,局长办公会决定事项和局领导批办事项均属督办范围。

(二)督办工作程序

由办公室将督办事项呈请局领导批准立项后,送相关股室(单位)处理,办公室及时进行催办。督办事项办毕,由办公室或相关股室(单位)向交办的上级部门或领导反馈,督办材料由办公室立卷归档。

(三)督办工作的组织领导

督办工作在局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办公室牵头,局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为督办工作责任人。

第十三条印章管理。

局办印章、财务印章分别由办公室和财务人员专人管理。管印人员因事外出,须做好移交,妥善保管。

盖印要求:凡需盖印的材料,根据手机赌钱游,一般业务材料,经填报后,报经分管领导签字,方可盖印;重要材料,需报经“一把手”签字,方可盖印。


第四章行政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

(一)实行“局长一支笔,财务一本帐”管理制度。一次性开支在5000元以上的事项由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财务开支情况每月由财务负责人在局长办公会上进行通报。

(二)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从严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做到增收节支,日清月结。

(三)因公出差借支公款,借款人出据借条,由分管领导审批,出差回来后7天内必须结清借款。

(四)实行办公用品申报、登记、领取制度。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登记发放。公物个人保管,损失或丢失赔偿。

(五)因公接待原则上不得在外签单消费,确因工作需要在外签单的,由财务负责人签单结算。特殊情况经局长批准后可另作安排。

(六)严格审批程序。需报销的票据,先由经办人注明事由,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局长审签,任何票据未经局长签批不得报销。

第五章、效能建设制度


第十四条限时办结制度。

(一)各业务股室必须公布具体的限时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监督。

(二)各股室的工作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于不属于职责范围或不适宜由本股室办理的,应在1个工作日退回交办单位并书面说明理由;对于内容涉及面广,问题较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承办股室应在时限内向发文机关或交办单位书面说明原因。

(三)对领导批办事项应按要求及时办结,没有时限要求的,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领导签发的公文,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五条首问责任制度。

(一)到我局办理问讯事宜以及电话咨询的服务对象所接触、联系、问讯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

(二)在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应积极联系转交办理或引见衔接。

(三)服务对象需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首问负责人应做好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帮助。

(四)首问负责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要耐心细致,热情周到。

第十六条服务及岗位管理制度。

(一)服务环境优美。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明亮、有序。

(二)服务形象良好。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仪表端庄。

(三)工作纪律严明。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妥善保管票证和文件资料。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局办公室提出意见,局长审定后,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完善。本规章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青神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办公室2015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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