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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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单位(盖章):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制表日期:2023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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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全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件)?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件)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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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511726008602399D |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
0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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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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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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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金银管理条例》规定的强制收购;《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回兑等。 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
上一条: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青神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下一条: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关于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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