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一)行政执法主体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二)行政执法人员
姓名 |
证件编号 |
姓名 |
证件编号 |
姓名 |
证件编号 |
姓名 |
证件编号 |
刘友洪 |
23170654021 |
张必成 |
23170654027 |
陈卫利 |
23170654035 |
||
陈玲 |
23170654038 |
彭雪芹 |
23170654036 |
王林红 |
23170654031 |
||
陈志军 |
23170654023 |
马波 |
23170654041 |
王灵 |
23170654032 |
||
陈建如 |
23170654024 |
李松 |
23170654028 |
邓学勤 |
23170654033 |
||
李俊云 |
23170654025 |
吕峰 |
23170654029 |
唐剑光 |
23170654034 |
||
伍兴华 |
23170654026 |
胡义洪 |
23170654042 |
樊志权 |
23170654040 |
||
林茂 |
23170654043 |
何飞 |
23170654037 |
刘兴伟 |
23170654039 |
(三)行政执法主要职责权限
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指导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灭火工作等。
(四)主要行政执法依据
1.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行政法规
(2)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
(8)风景名胜区条例
(9)森林防火条例
(10)草原防火条例
(11)退耕还林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13)植物检疫条例
(14)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15)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3.地方性法规
(1)四川省绿化条例
(2)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3)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
(6)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7)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
(9)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10)四川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11)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
(12)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
(13)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
(14)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
(15)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
4.部门规章
(2)林业统计管理办法
(4)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6)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办法
(8)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
(12)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
(13)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
(14)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办法
(15)湿地保护管理规定
(16)营利性治沙管理办法
(18)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
(19)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20)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2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
(23)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
(25)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
(26)林木种质资源管理办法
(27)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9)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30)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31)林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
(32)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
(33)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
5.四川省政府规章
(1)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
(2)四川省草原承包办法
(4)四川省草种管理试行办法
二、行政执法事中公示内容(执法程序)
(一)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流程图
(二)行政处罚
|
(三)行政强制
|
(四)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提起诉讼。
三、行政执法事后公示内容
行政处罚结果。(见附件)
上一条: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关于《青神县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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