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地方海事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4年决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海事处因公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海事处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共开支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各部门衔接工作、安全检查等方面工作接待所发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海事处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共计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1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4.1万元,截止2014年底,海事处车辆保有量为3辆,全年车均运行维护费支出1.36元;主要用于省局衔接工作、开会、学习培训;市局衔接工作、开会、学习培训;下乡安全巡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青神县地方海事处
2015年10月13日
上一条:青神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情况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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