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开展青神县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征集 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年06月04日  来源: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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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挖掘、保护、传承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相关规定,决定开展青神县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范围

凡具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在本次征集范围内。具体包括:

(一)民间文学包括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史诗、长诗、谚语、谜语等。

(二)传统音乐包括民歌、器乐、舞蹈音乐、戏曲音乐、曲艺音乐等。

(三)传统舞蹈包括民间舞蹈、生活习俗舞蹈、岁时节令习俗舞蹈、人生礼仪舞蹈、宗教信仰舞蹈、生产习俗舞蹈等。

(四)传统戏剧包括戏曲剧种,戏曲上演剧目,戏曲乐器、服饰、道具制作等。

(五)曲艺包括说书、说唱等。

(六)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包括民间游戏、武术、杂耍(艺)竞技等。

(七)传统美术包括绘画、雕塑、工艺、建筑等。

(八)传统技艺包括烧造、织染缝纫、金属工艺、编织扎制、造纸、印刷和装帧等。

(九)传统医药包括养生、诊法、疗法、针灸、方剂、药物、医事民俗、医药文献等。

(十)民俗包括人生礼俗、岁时节令、民间信仰等。

二、征集条件

(一)申报项目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二)具有百年及百年以上历史传承。

(三)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价值。

(四)体现文化多样性和中华民族创造力。

(五)具有县域鲜明特色,有较大影响力。

(六)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能发挥文化引领作用的项目。

三、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7月30日

联系地址: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人:岳华刚19960736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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