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青神县民宿经营行为,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我县民宿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乡村民宿服务质量规范》(GB/T39000—2020)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草拟了《青神县旅游民宿基本要求和服务质量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将《青神县旅游民宿基本要求和服务质量规范(征求意见稿)》在青神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2日—2021年2月9日(共7个工作日)。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和组织及群众有不同意见的可向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进行咨询,提出更好的修改建议意见。
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咨询电话:028—38813311;
联系人:郭燕萍联系电话:15983323318;
通讯地址:青神县大南街50号(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邮编:620460。
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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